1、 客户认为我们中介服务价格比其他中介高,如何有效消除客户的这种心理?
如果我们的中介服务费的确比其它中介公司稍微高一些,可以直接承认,并将我们的优势和服务品质保证告诉客户,并从客户的角度说明这些优势和保证能够给客户带来什么利益。同时向客户说明我们有很多回头客,因为他们赞赏我们的服务;我们也有很多客户原来是一些中小型中介公司的客户,现在却是我们的长期客户。
“我这里有我经手的一些老客户的电话,您可以通过他们了解我们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我个人的服务水准”。
注意,千万不要在客户面前直接诋毁其它中介公司,因为直接地以语言、文字打压同行乃是市场营销中的大忌。
2、 客户对我们的中介费讨价还价,我们该如何调节?或者,中介费太高,能不能商量?
两种办法。一是在看房子之前先谈妥中介服务费,二是在看完房子客户准备下单时再谈。
两种办法各有利弊,主要取决于经纪人个人的谈判技巧和处事风格。第一种方法有可能会降低客户看房、成交的兴趣,造成“刚下锅的鸭子飞走”的结局;第二种方法比较而言对双方都比较有利,但对于生意场上的老手客户,会以生意即将成交的前景诱惑经纪人做出比较大的让步,故经纪人的心理素质和让价技巧相当重要。即使经纪人心里早就准备给客户一些优惠,也要一点一点地放,半步半步地退。
记住:你在价格优惠上给予客户越快越多,客户的胃口就会越大,要求也会越多。所以,在价格谈判方面,掌握节奏和让价的分寸至关重要。
中介服务费由哪一方出,应该在接受委托时有所约定。事先没有约定,就应该遵守当地市场上的操作习惯。
目前佣金的收取多数是单向的,但在某些个案中,是双向收取佣金的。关键一点是应该在做单时签定合同或协议书,其中有明确的收取双方佣金的条款和收取的比例,以及因一方的过错而导致交易失败后过错方应履行的罚则义务(赔偿约定)。
佣金的收取比例是按照房地产行业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的(说明:有些城市当地政府在这方面有规定,如果没有一般遵循的是当地的行规或者是本公司自己的规定),我们绝对不会吃差价。
6、 中介佣金太高,你们能不能打折?或者,你们中介公司的收费太高了。或者,如果将佣金加在房价里会影响到房产的售价,怎么办?
因该问题的前提不够明确,所以很难给出确切的回答。但有两点很明确,一是经纪人的劳动应该获得肯定,客户应该支付佣金却拒绝,经纪人和单店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对方包括法律手段;二是经纪人要反躬自问,是我们的服务不到位吗?还是与客户沟通中出现了什么障碍?或者是经纪人事先没有把握住合适的时机向客户明示哪一方应支付佣金和具体数额及比例。总之,经纪人和客户的地位是平等的,客户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或者说上帝,但绝对不是宗教意义上的上帝。
8、 你们的收费为什么比其它公司高?而其它的公司还有优惠(打折)。或者,中介费可不可以商量?
佣金的收取比例是按照房地产行业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的,其它的公司可能是拿出少量的几套房子来,用打折来吸引客户,而我们都是按照当地政府的行业规定和公司的统一规定操作的,对于老客户我们在一些衍生服务产品方面有优惠。
各公司的做法可能有些出入,有的公司的中介费中包含了代办费但变相地提高了中介费,我们的项目单列,让客户花钱花得明白。
10、你们为什么要在签协议的时候收佣金?产权还没有过户产权证我还没有拿到,相关手续还没有办完呢。
公司规定先收取佣金主要是为了保护卖方(买方)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我们经纪人会跟踪整个交易过程并协助您办好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
由于各单店的业务模式差别很大,收清全款的时间上会有很大的差异。一般住宅、公寓的买卖和租赁收款时间较短且比较及时,写字楼的收款时间较长,有的会长达6个月或者更长,此其一;
其二,收款的时间控制也取决于单店和客户、发展商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时间以及合作顺利与否,对于欠款时间很长而数额不大的案例,一般建议采取法律以外的途径解决,如继续保持合作关系但增加其他限制性条款,把合作方绊住,逐步将余款或者欠款收回后,再取消合作关系。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在业务上下功夫、做扎实,详细了解客户的背景、底细,对于有恶意欠款倾向的客户,宁可不做,把有限的时间花在其他更有价值的客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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