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公布了全区部门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单。其中,郑州迪生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培养箱(型号BB-100)设备的输入功率超出仪器要求标出的标称值,为不合格医疗器械。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单,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即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经查,鄂尔多斯市都市妇产医院使用的婴儿培养箱为郑州迪生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生产,型号为BB-100,执法人员对该医疗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该院不能提供此型号婴儿培养箱供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材料,目前已被立案,并进入调查取证阶段。
另由上海四菱医用恒温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8502的婴儿光疗暖箱(婴儿培养箱)被指在加热器附近没有标识明显告示或标记高温警告,且温度差异为1.9摄氏度,大于规定的1.5摄氏度要求,执法人员在达拉特旗人民医院发现了6台,并进行了查封,现已立案。(记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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